11月29日凌晨,河南驻马店、漯河、南阳等多地天空中划过一道白光,瞬间亮如白昼。河南多地网友称,自己后来通过监控视频看到了天空中的那一幕。这一事件,被大家判断为火流星坠落事件。(即陨石)
众所周知,一部分陨石特别值钱,由于其所含物质的稀少,甚至远超黄金。即便是普通陨石,由于对大部分人来说,作为“天外来客”十分稀奇,挂到网上让大家买来收藏,也往往能卖出不错的价格。
随着天降横财消息的扩散,又有网友在视频平台宣称陨石坠落地在泌阳,引发大家前往马谷田镇等地淘宝寻找陨石。一时间,全国各地的寻宝者蜂拥而至,群聚河南。
众多寻宝者的到来使本就林多路窄的马谷田镇交通不堪重负,交管部门不得不增派警力疏导交通。另外,为防范森林火灾,当地也反复提醒上山寻找陨石的人,不要携带火种,避免森林大火的灾难。
虽然陨石热正盛,不过浅见要给各位寻宝者浇盆冷水了,找到的陨石真的就归你所有吗?
表面上看,陨石似乎是无主物,不过文物什么的也是无主物,应该怎么做大家自然懂。那陨石是否适用无主物先占原则呢?让我们先看看民法典。
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,拾得漂流物、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,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也就是说,对于漂流物、埋藏物和隐藏物需要上交给相关部门。不过陨石是天外来客,好像并不适用该规定啊。
其实这条规定来源于民法通则,设定此法时对于这种特殊的天降物有了疏漏,因而产生了立法的空白。因此,在一般情况下,大家可以放心寻找陨石,不必担心要交公。
不过根据《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》,具有重大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陨石需要保护。虽没有提出要上交,但一般人恐怕是没能力保护这个天外来客的。为了不违法,还是主动上交的好。
最后浅见提醒大家,陨石的降落地没有确定的答案,个人寻找不但几率低而且十分危险,对于缺乏野外生存经验的网友来说,为了人身安全,还是不要前去为好!
对于这件事,大家怎么看?你会想去寻找天外陨石吗?会主动上交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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