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媒体报道,年12月15日晚上,一颗火球从杭州、金华、宁波等地上空划过,这一奇特天文景象引来万众瞩目!
有不少网友称:捡到了疑似陨石的石头。那么,最大的问题来了:捡到的陨石,归国家所有,还是归个人所有?
很多网友对此十分关切,担心即使捡回去,还要上交归公,搞得空欢喜一场。
首先,要搞清楚陨石的身份。
按照《民法典》第条的规定,森林、山岭、草原、荒地、滩涂等自然资源,属于国家所有,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。
据此,凡是我们国土内的所有自然资源,都属于国家所有。但是,陨石是天外之物,应该不属于自然资源的范畴。
同时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条的规定,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,1年内,无人认领的,归国家所有。第条规定,拾得漂流物、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,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换言之,天降的陨石,既不属于漂流物,也不属于埋藏物或者隐藏物。因此,所以陨石可以说是无主物,谁先得属于谁。
其次,捡到的陨石怎么办?
其实,陨石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它的科学研究价值。陨石爱好者保持着一个不成文的规定:一旦捡到陨石,会主动拿出20克来,捐给国家科学院的天文台。天文台也会给捐献者颁发一本奖励证书,同时把这个陨石的准确型号在里面注明。
目前,世界上最大的陨石,是年掉落在非洲纳米比亚的霍巴陨石,重达60吨。
我国最大的陨石在吉林市,是年3月8日降临地球的,被誉为“宇宙使者、天外来客”。当时共收集到较大陨石块,总重公斤,现被吉林市博物馆收集展出。
另外,专家介绍,如果捡到陨石的标本,一定不要轻易用水清洗。因为,它是宇宙“使者”,里边包含有丰富的天外信息,要尽量保留完整。一旦清洗了,很多信息可能就洗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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