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”——赠送礼物是很常见的社交手段,或是因为有求于人,或是有愧于人,或是心悦于人,或是心憾于人,不过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问题:送出去的东西能不能要回来?
从部队转业以后,王占奎在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邮电局工作,作为一名卡车司机,负责每天为邮电局拉一些不太方便的物品,比如说那天晚上他本来是去拉取暖用的牛粪的。
年12月的内蒙古,晚上下着令人心寒的大雪,路上没有任何一个人,只有王占奎的卡车轰隆隆开过,突然卡车大灯一照过去,路中间竟然有一团黑影!
王占奎在车上仔细看了一阵以后,终于看清那是一个穿着僧衣的老人,大概是被冻僵了,于是连忙下车把老人扶起来,又是倒热水,又是喂吃的,让对方总算回了一口气。
老人说自己本是寺庙住持,寺庙被烧后意图投奔另一个寺庙,结果被冻晕了,王占奎听了后一阵心酸,带他去投宿,第二天又开车送他到了目的地,临走的时候老人突然表示无以为报,要给他一样东西。
东西是用一个黄布包包着的,小小一个,王占奎觉得不收对方可能会有负担,而且肯定也不贵,否则也不至于就这么带身上,就收下来了,然后挥挥手说:“您进去吧!”两人就此分道扬镳。
王占奎是真没把这点小事,这段相遇放在心上,他也不是那种期待着有高人给他一本武林秘籍的毛头小子了,于是回家以后,小布包随便找了个抽屉一塞,就这么过了20多年。
20多年后王占奎也是个老人了,也已经不在邮电局上班,人又闲不住,就准备无杂物间找个东西出来捣鼓一下,却叫他翻出来一个黄色的小布包,瞬间他又想起了那个雪夜,那个穿着僧衣的住持。
这一次王占奎才把布包打开,发现里面竟然是一个小盒子,小盒子很有年代感,而且上面镶嵌着两颗宝石样的东西,小盒子打开以后里面又封了一层蜡,显得最里面的东西弥足珍贵起来,到底是什么?
王占奎拿刀子把里面的东西掏了出来,发现是一颗小圆球,挺不起眼的,他也没想明白有什么用处,就随手扔进了桌上的鱼缸里,结果晚上的时候,它发现这颗珠子竟然发着绿幽幽的光!
为什么会发光?王占奎认为这是一颗夜明珠,马上带着珠子去找专家鉴定,奇怪的是,专家发现这颗珠子其实是钻石,但并不是产自地球的,因为它不是按等轴晶系排列的。
后来另一位专家表示在美国见过这种珠子,它确实不是来自地球,而是陨石钻石,而且是世界上唯二的陨石钻石,最后专家给出了一个估价——万~万人民币。
不过没多久专家就撤回了这一份鉴定,专家认为鉴定还不算太专业,需要再看看,王占奎只得辗转找到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的专家进行鉴定,这一次结果更让他大吃一惊。
9位专家以及中国宝石协会以及中国文物玉器研究委员会一致认定,这确实是一颗陨石钻石,也确实是世界上仅有2颗的陨石钻石,然后媒体发现以后一报道,直接轰动全国。
蜂拥而至的富商、名流,让王占奎笑开了花,他们开的价也是一个比一个高,最高达2亿元,让王占奎这个一辈子没见多少钱的人连连感慨,彼时媒体也一直翘首以待花落谁家,然而谁都没有猜到——
令人大跌眼镜的是,王占奎转头就把这颗陨石钻石,送给了北京中国佛都,然后领着块钱和一张锦旗,潇洒离去了,只给大家留下一个传说,和一个问题:
这东西这么贵,王占奎真的不会后悔?万一后悔他是否能够拿回去?就算王占奎不后悔,他的后代会不会心里有气,哪天又大吵大闹地要些弥补?世界上真的有这样“视金钱如粪土”的人?
那么能不能要回去,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首先要看东西给了没有,其次要看是送给谁,还要看是否为特殊含义的赠与,这些不同的情况,会有不同的答案。
如果只是嘴上说说还没有给,那么之后不给也是可以的,此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一百八十六条规定: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
如果已经送出去,那么无法再要回,除非送的是近亲属,或者具有抚养义务的人,或者赠与有条件,而对方没有履行义务,那么完全可以撤销,此结论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。
不过王占奎的赠与行为比较特殊,属于是具有捐献性质的公益性行为,这样的情况,即使只是嘴上说说也不能不给,给了以后当然也不能再要回去,此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。
其实大多数人都是瞎操心,王占奎把东西送出去,肯定是基于送出去比留着更好的考量,都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,无论王占奎把不把珠子卖掉,这笔飞来横财,于他这种小人物来说都很烫手,不如赚个名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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